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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瀏覽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網頁。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是一個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獨立機構,並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或前法官出任主席及兩名成員組成。

市場失當行為包括內幕交易、虛假交易、操控價格、操縱證券市場、披露關於受禁交易的資料及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以誘使進行證券及期貨合約交易。這些行為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及破壞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如覺得曾發生或可能曾發生的市場失當行為或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提述的違反披露規定事宜,則可就該事宜提起在審裁處席前進行的研訊程序。審裁處以公開形式進行民事法律程序及在適當時向被判違法人士施加民事制裁。審裁處藉著保障大眾投資者的利益及減少市場上的不當行為,從而提高市場的信心。

這個網頁載有關於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及其工作的資料,供隨時查閱。審裁處發表的研訊報告書的全文亦會刊載在本網頁內。








2007Copyright|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