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瀏覽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網頁。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是一個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獨立全職機構。審裁處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或前法官出任主席及兩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人士出任成員。
市場失當行為包括內幕交易、虛假交易、操控價格、操縱證券市場、披露關於受禁交易的資料及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以誘使進行證券及期貨合約交易。這些行為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及破壞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以公開形式進行民事法律程序及在適當時向被判違法人士施加民事制裁。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藉著保障大眾投資者的利益及減少市場上的不當行為,從而提高市場的信心。
這個網頁載有關於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及其工作的資料,供隨時查閱。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發表的研訊報告書的全文亦會刊載在本網頁內。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主席倫明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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