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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是一个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的独立全职机构。审裁处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或前法官出任主席及两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的人士出任成员。

市场失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操纵证券市场、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资料及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证券及期货合约交易。这些行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及破坏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公开形式进行民事法律程序及在适当时向被判违法人士施加民事制裁。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借着保障大众投资者的利益及减少市场上的不当行为,从而提高市场的信心。

这个网页载有关于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及其工作的资料,供随时查阅。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发表的研讯报告书的全文亦会刊载在本网页内。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
主席伦明高法官

2007|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2007年8月31日